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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随便画个框就能收费?擅自在公共路面安装地锁已涉嫌违法!
-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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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国各地都有网友拍到了这样一幕,有人在马路边上安装了那种收费式的升降地锁,或者叫智慧停车系统,首先是关于马路边儿收费停车本身的问题,任何一个城市,任何一条马路边,那是不是随便什么人,任何一家公司简单在地上画个框他正常收费,这肯定是不行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路边经营这个停车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停车场管理备案证明,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然后就是停车场地平面图以及路网关系示意图,还有就是有效资信证明,然后就是停车保险合同。只有以上的这些证件齐全手续齐全,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路边停车的相关的收费资质以及停车场的经营资质,以上的这些证件以及行政部门的许可缺一个都不行,否则他就是不合法。
其次就是关于在马路边安装地锁的问题,那是不是私营公司取得了以上的这些证件之后,他就能随便安装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车位在地下车库或者说是商场,而且车位被私人给买了,说白了这个车位就是你自己的,更没问题。你确实可以装,因为这个车位没有对公共开放,它没有对外开放,也不是经营性质的,它就是老百姓自己使用,那么你当然可以装一个地锁,为的是保证自己的利益,没有影响到公众,所以这个在法律上它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的问题在于马路边它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它是面向公众的,所以在法律层面,经营停车的收费公司是不允许擅自在马路边安装地锁类装置的,因为这种行为它已经破坏了马路的原有结构,破坏了马路的原有状态,行为已经涉嫌了违法。
那么具体理由是什么呢?首先,第1点就是公共道路的产权问题,依据民法典第254条已经明确规定了铁路、公路、电信设施、油气管道诸如此类的基础设施都为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制。说白了,马路它就是国家所有的,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另外,依据民法典第258条规定,国家所拥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侵占、哄抢、截留、私分、破坏。所以在法律上,马路边,它就是国有财产,私营的收费公司并不具备马路的所有权。如果在马路边收费的公司没有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他就是非法的,安装地锁的行为就属于对公共资产的侵犯。所以,针对以上这些随便在马路边安装地锁的行为,大家可以去举报。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哪一条呢?依据我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不得损坏城市道路设施。所以收费公司安装地锁的行为,如若他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他就是属于擅自占用,他就是属于侵占公共道路设施,改变了道路的原有状态。当地的城管部门或者说是路政部门,如果接到群众举报,就必须对这种行为做出处罚,勒令恢复原状,并进行行政罚款,其次,安装地锁的公司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尽管地上画了一个框,但它不仅仅只有停车的功能吧,它还有承担机动车通过的功能吧,它本身就是一条路,对不对?不可能只有停车这一个功能吧。所以保障车辆通行也是它的基本功能之一。如果这个地锁阻碍了车辆通行,阻碍了行人通行,那又该怎么办呢?
由于这种地锁它是可以升高的,万一发生了车辆刮蹭,甚至是刮到了现在的新能源汽车的底盘,包括车辆下面很贵重的电池,那这个责任收费公司就绝对跑不掉了。就算不是机动车,大家家里都有上了年纪的老头儿老太太吧。假如家里的老人拄着拐杖,不紧不慢在马路路上就走到了那个收费地锁的上面,而且恰好就板了一跤,摔跤了。而且恰好有摄像头拍到了老人家在地锁上面摔倒的视频。那这事儿可就麻烦了,不仅仅是经营收费的公司,连同当地的城管部门、路政部门可能都要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地锁是收费公司安装的,所以他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那么,当地的城管局和路政呢?因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所以承担次要责任也是需要赔钱的。如果老人家身体不怎么好,花了钱又没完全治好,那可就摊上大事儿了,收费公司和相关的主管部门可能就要管老人家下半辈子了。
关于在马路上安装地锁本身,《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是这样规定的,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这条规定相当明确,也就是说,要安装这个地锁,必须同时获得以上这两个部门的许可,哪怕只有一个部门的许可都不行,就同时是两个部门,也就是获得当地市政部门的许可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所以在马路上安装地锁,私营公司是不具备这些权限的。如果收费公司跟你说他已经获得了相关部门许可,我有权在这里施工安装这个地锁。那么老百姓可以要求他出示这些文件,而且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在都讲究政务公开,既然是获得了相关许可,那么在当地的政务公开的网站上面,就必然可以查到相关的行政部门许可的批文。通过在当地政务公开的网站上查不到这些批文,不好意思,空口无凭,他就是非法的,安装地锁的行政许可它必须是可验证的,公开的,公众可以查询的,否则它就是非法的。所以马路边的这些收费公司没有获得相关的许可,就擅自安装地锁的行为,那就是违法的行为,咱们群众和老百姓可以依法举报,相关的主管部门必须对这种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要求保道路恢复到原有状态,并且要进行行政罚款。那么既然收费公司、私营公司没有权限在道路上安装地保,那么具体哪个部门才有权利在道路上安装这些设施呢。
首先就是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主管部门是有权限在马路上安装这些设施的。
其次就是城市管理部门或者说叫市政管理部门,他们是有权限在城市里面安装这些设施的,请注意,市政部门只是有权限安装,但并不代表市政部门本身可以侵占,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三就是根据我国公路法的规定,路政部门是完全有权限安装这些附属设施的,因为道路的养护救援以及马路的日常维护是路政部门的管理范围,所以,路政它也有权限来进行这些操作,就算是马路边画了框,但它也是马路啊,对不对?它的功能不仅仅只是停车的,它同时也承担了通行的功能。所以,马路边安装地锁,它不能侵犯老百姓对公路的使用权通行权,这是基本前提。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不是任何马路旁边随便都可以划线呢?随便都可以收费呢?那么显然不是的,还必须获得当地规划部门和住建部门的审批许可。如果没有当地城市规划部门以及住建部门的规划许可,那是不是我们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划线呢?这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不对,所以,即使是马路旁边儿收费,也必须接受群众监督,接受老百姓监督,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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